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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典型滨河乡镇卢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epc项目(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09/19】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对天门市典型滨河乡镇卢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epc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第一章招标公告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中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代理:天门市仁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09-19 16:16:29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