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确认指南
【信息时间:2020/05/15】
招标条件确认指南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四、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天门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我的待办”项目下的项目信息或者点击“业务管理-招标方案-招标项目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招标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标条件所需材料件包括:
(1)招标项目登记表;
(2)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等的证明文件;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招标代理合同;
注: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为“自行招标”的除外。
(4)天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方案。
2.其他项目招标条件所需材料包括:
(一)招标项目登记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天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资金证明文件、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方案、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条件信息、上传附件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通过;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予退回。
六、咨询服务电话
0728-5232996